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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bligato 资料下载・申请试用网站・垂询

  1. STEP1 填写
  2. STEP2 确认
  3. STEP3 发送

垂询前

客户请同意以下事项后进行垂询。
※申请试用网站的用户,请仔细阅读并同意注意事项及使用协议。

<关于涉及个人信息的相关同意事项>

客户在填写了姓名和住址等信息后,便能获取您所期望的资料。
但是,请您在同意下列关于个人信息的注意事项后再填写信息。

1.事业者名
日本电气株式会社(以下、本公司)

2.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
(职务名称) 智能产业本部长
(联系方式) 下述、“ 7.关于个人信息的垂询方式”

3.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仅在以下目的中使用客户填写的个人信息以及浏览过的网页、访问日志等信息。
・针对您需求的商品、解决方案等资料需要提供相关信息,或者针对您的需求需要后续应对、相关提案、商谈、签约等。
・本网站的客户访问倾向分析、客户需求的分析、服务开发

4.个人信息的处理的委托与提供
为了在上述使用目的范围内进行灵活业务展开,保障您填写的客户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将会给委任给NEC集团公司(含海外)处理。
本集团公司的在华代表是“日电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5.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防止客户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泄漏、遗失、毁损,我们将依据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妥善保管。

6.通过不易察觉的方法获取个人信息
为了方便再次识别客户访问同一网站,在有些页面中使用了“cookie”技术。
“cookie”可以识别客户的计算机,但如果客户不填写个人信息的话是无法识别客户自己的身份的。此外,根据使用浏览器的不同,虽然可以更改设定使“cookie”无效,但更改后也有可能导致网页上的全部或一部分服务不能正常使用。

7.关于个人信息的垂询方式
要求对已登记的客户的个人信息相关的垂询、商讨、公开等(公开、订正、删除、使用停止等)时,请按如下方式联系。

日本电气株式会社
智能产业本部 Obbligato担当
邮箱地址:<info@cpc.jp.nec.com>

<试用网站的注意事项及使用协议>

・本服务面向以下客户群体。
 -考虑导入PDM/PLM系统的客户群体
 -试用期结束后,可协助NEC完成简单调查问卷的客户群体
 -谢绝来自供应商、个人或以研究为目的等的申请

・Obbligato for SaaS是面向企业法人的服务,请填写所在公司的邮箱地址、住址、电话号码来申请服务。拒绝接受个人业主、学生以及同行的其他公司等,考虑导入PDM/PLM系统以外目的的申请。

・具体的试用期间、试用开始日期会根据申请数以及运用准备状况另行通知。最终结果可能会有无法满足您要求的情况发生,请见谅。


第一条(适用原则)

本协议的目的是以本服务的使用的用户和本公司(日電信息系統(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适用于用户与本公司之间的本服务的使用的一切关系。
本公司在本公司的网站(第二条第1项第2号中定义)上随时刊登的有关本服务的规则,各规定等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第二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使用的以下术语都具有以下规定的含义。
(1)“知识产权”指的是著作权、专利权、实用新方案权、商标权、意匠权等其他知识产权(获取那些权利,或者在其权利上申请注册等权利)的意思。
(2)“本公司网站”是指本公司运营的本服务的网站。
(3)“用户”是指使用本服务的法人(在使用期间)。
(4)“本服务”意味着本公司提供的Obbligato for SaaS的测试网站。(Obbligato for SaaS测试网站的内容是另外一张纸或主页。)
(5)“本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意味着提供本公司所拥有的本服务的计算机相关系统。
(6)「使用合同」是根据用户和本公司之间成立的本章约的各规定的本服务的使用合同,是根据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手续而成立的。

第三条(使用合同)

如果希望使用合同,用户将从本公司规定的申请网站办理申请手续。
用户在申请前项的合同时,由具有权限的用户的员工进行申请。
使用合同,对用户的申请,本公司根据本公司规定的方法进行同意的通知的时候成立。

第四条(使用本服务)

用户可以在有效地作为用户注册的期间内,在不违反本协议的范围内,按照本公司规定的内容、方法和条件,可以使用本服务。
可以使用本服务的时间和时间(以下称为“使用时间”)。是下一个。
(1)本服务的使用时间是中国时间7点~20点(日本时间8点~21点)。但是,除了周六、周日、以及计划停止时间。
(2)关于本服务的功能、操作、其他使用的咨询,从开始日之前通知用户的邮件地址接受。本公司的回答是用邮件或电话进行。另外,对应的时间是使用时间开始后一天,中国时间从9点到12点,从13点到17点的时间段。但是除了周六、周日、节日以及本公司规定的休息日。
(3)本服务的使用时间是原则,使用时间开始后一天开始一个月(31天,只有月~周五,周六,星期日除外)。
(4)用户可以请求延长使用时间,在此期间,在使用结束日的3天前,在本服务咨询处添加延长理由,用邮件申请。本公司讨论延长的理由,通过邮件通知延长的可否和延长时间。

第五条(ID等)

本公司面向用户签订使用合同时,需要使用本服务所需的ID和密码(以下称为“ID等”)。根据本公司规定的方法来通知。
用户对于ID等的使用和管理,将承担一切责任。本公司对用户的ID等的管理上,使用上的错误,第三者的使用等的损害的话,将不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条(使用者等)

用户仅限于自己的员工(以下称为“使用者等”)。以本服务为限,除此之外的第三方,不能使用本服务。
用户对使用者等遵守本服务的用户的全部义务的同时,同意使用者等的使用被视为自己的使用,并且承担花费的使用时间的责任。
用户在本公司要求的情况下,规定有关本服务的使用的负责人,并通知本公司。

第七条(用户终端设备和连接服务)

用户根据自己的费用和责任,按照本公司另外指定的条件,准备在用户侧的终端设备并加入连接服务的同时,保持该用户终端设备和连接服务正常运转。要做的。

第八条(禁止事项)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禁止如下行为。
(1)Obbligato for SaaS / Obbligato III的导入讨论目的以外的使用
(2)用户泄露ID和密码给使用者以外的第三方的行为
(3)侵害本公司以及除了本服务的用户以外的其他使用者或第三者的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的权利、名誉、其他权利或利益的行为
(4)将服务的用户以外的其他使用者或第三者的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的权利、名誉、其他权利或利益的侵害的信息发送到本公司网站的行为
(5)犯罪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6)违反法令或本公司所属的行业团体内部规则的行为
(7)发送包括计算机病毒其他有害计算机程序的信息的行为
(8)篡改有关本服务的信息的行为
(9)妨碍本公司业务运营的某些行为
(10)其他,本公司判定为不恰当的行为

第九条(本服务的暂时中断、停止)

本公司在以下的某个情况下,不事先通知用户,可以暂时中断本服务的使用。
(1)定期或紧急进行本服务相关信息系统的检查或保守工作的情况
(2)本服务相关信息系统、通信线路等因事故停止的情况
(3)由于火灾、停电、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无法运营本服务的情况
(4)在基于电气通信事业法第8条的通信使用的限制的情况下
(5)向用户提供本服务用通信线路的电气通信事业者暂时中断了电气通信服务的情况
(6)其他,当本公司需要暂时中断的情况下
本公司在以下的某个情况下,不事先通知用户,可以停止使用本服务。
(1)本合同违反了用户的时候
(2)根据用户应该承担责任的理由,通过用户终端设备或用户使用的本公司的本服务相关信息系统进行的用户或第三方的行为(所谓的使用病毒感染和脆弱性的电子通信设备,包括非法访问、支配、发送垃圾邮件的跳板机攻击和DoS攻击等,但不限于此)。当本公司提供的本服务的提供对其他业务进行显著的障碍时,或有其带来隐患的时候
(3)在本服务相关信息系统中加入的行为(指网络攻击等但不限于此)。当本公司提供的本服务的提供等的业务出现显著的障碍时,或有其虞的时候
本公司根据前两项的规定中止本服务的提供的情况下,根据本公司规定的方法,预先通知用户。但是,如果本公司判断不到紧急已久的话,就不限于此。

第十条(修理或恢复)

用户在不能接受本服务的情况下,确认用户终端设备和连接服务没有故障,并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在本公司准备的本公司的信息系统中,由于发生了故障或损坏而无法提供本服务的情况,将通知用户。
本公司在前两项的情况下,应迅速恢复本服务,但并不是保证恢复。

第十一条(与本服务相关的接触)

本公司对用户,以定期或不定期,与本服务相关的信息和相关的信息提供为目的,可以进行电子邮件的发送、电话的联络、从本公司营业的联络和访问,并进行用户是预先同意的东西。

第十二条(权力归属)

本公司网站和本服务的知识产权其他权利都属于本公司或许可证的第三方。
根据本协议和使用合同的本服务的使用许可,不意味着关于本公司或本服务的本公司或许可证许可元的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任何许可。用户禁止因任何理由侵犯本公司或许可证的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包含反汇编、反编译、反向工程,但不限于此)。

第十三条(解除等)

本公司,如果用户符合以下各号的任何理由的情况,可以不事先通知或申诉,不解除或解除使用合同,可以终止本服务的使用。
(1)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情况
(2)在登记事项中发现有虚假的事实的情况下
(3)本公司,以本服务的用户以外的其他使用者或第三者造成损害的某种目的或方法使用了本服务,或者想使用的情况
(4)不论手段如何,妨碍了本服务的运营的情况
(5)接受差押、临时差押、临时处理、租税滞纳处分及其他公权的处分,或者开始民事再生手续的开始、公司再生手续的开始、破产或拍卖,或者自己开始民事再生手续,或者开始公司再生手续的开始或是申请破产的时候
(6)自己动手或接受的票据或支票受到不过关的处分,甚至到了停止支付状态的时候
(7)做了废除营业或解散的决议的时候
(8)有相当于前三号以外的财产状态恶化或有其虞的理由时
(9)其他,如果本公司判断使用合同的持续不合适的情况
当用户符合第八条第1项或第九条第2项的情况下,本公司将立即解除使用合同。
除了前项之外,本公司根据自己的情况在5天前通知用户,随时可以解除使用合同。

第十四条(确认事项)

本公司关于本服务的使用,用户发送、输入、保存、使用的数据、信息(以下称为“使用数据”)。以本公司的判断删除、停止使用其他的处理的权利,用户同意。但是,有关规定并不是规定了本公司的监视义务和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保证的限制和免责事项)

本公司将继续提供本服务,在本服务中不保证故障和障碍(包括第三方的权利不侵犯)。另外,本公司不保证用户对本服务的使用结果进行任何保证,而且本服务不是保证达到一定的目的。
使用本服务,用户使用或发送的信息是由用户负责提供的,本公司对其内容不进行任何保证。(也包括一些信息泄露到外部的情况。)
本公司根据下一个规定的理由,对用户和使用者等发生的损害进行免责。
(1)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火山喷发等天变地异、暴动、内乱、法律的制定和废除、公权的命令和处分、同盟罢工等其他的争议行为、停电其他不可抗力
(2)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导致的本服务不能使用、延迟、误送、消失、毁损、篡改及泄漏以及产生的损害
(3)病毒、第三者的不正当访问或不正当访问的尝试、在通信路径上的旁听
(4)因本公司不遵守本协议等的操作和运用程序、安全程序等不遵守用户或使用者等而产生的损害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基于法令的没收、搜查、检察)基于关于犯罪搜查的通信旁听的法律规定的强制处分和其他法院的命令或法令的强制处分
(6)不可归罪于本公司的事由
本公司除了根据前项规定,本公司提供的本服务的提供的暂时中断、停止、修理或恢复,对本公司的使用合同的解除、设备的故障或损伤以及其他用户关于本服务的使用造成的损失,在法律上不管是什么原因,一切都不负责任。

第十六条(纷争处理及损害赔偿)

如果用户违反本规约或与本服务的使用有关对本公司造成损害,则要赔偿本公司的损失。

第十七条(保密)

用户和本公司在本合同的履行相关得到的对方的营业上技术上其他信息,有比对方书面秘密的明确指定的情报(以下简称“秘密信息”)关于本合同有效期间不仅本合同结束后也一年是第三者披露或泄漏。不应该。
前款规定,不论以下各号的一条符合信息是保密信息不包括的东西。
(1)接受披露的时候,已经公开了信息,或不负保密义务已经被披露者持有的信息
(2)被披露者从第三者负有保密义务的不合法信息
(3)披露后,被披露者披露者的秘密信息使用可以独自开发了信息
(4)披露后,本合同不违反,并且收到的前后,不论公开了信息
用户和本公司在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为了遵守,善良的管理人注意着对方的秘密信息管理的东西。
用户和本公司,事前书面对方许可,而是对方的秘密信息本合同的履行以外的目的使用任何。不应该。
本条的规定,无论用户和本公司,法令的规定向或政府机构,法院等有权限官公局秘密信息的公开被要求的时候,该法令规定基披露单位或官公署对公开的事可。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和本公司相关法令反,除非事先向对方的秘密信息披露这些者通知,对方秘密信息的公开防止等必要的手续,努力取得的东西。

第十八条(个人情报操作)

本合同及使用本服务方面,本公司按照用户和使用者等个人信息(个人情报保护関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基础上被定义的信息,以下是指“个人信息”)处理。
本公司为对象对个人情报妥善保管。
本公司,遵守本公司规定的内部管理标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第十九条(有效期及终了时的处理)

使用合同,使用期间中,根据本协议,本公司和用户之间有效存续的东西。
第一条第2项,第五条第2项、第六条第2项,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是使用合同终了后也有效存续的东西。
使用合同终了时,用户,本公司的指示,按照本公司提供的本服务相关的软件文档等,关于归还,废弃,其他的处分决定的东西。

第二十条(联络以及通知)

本服务咨询其他用户的公司对本联系或通知,以及本规定的变更通知其他我们的用户对联系或通知,本公司规定的方法进行的东西。

第二十一条(地位的转让等)

用户在没有本公司的书面事前许可之前,基于使用合同上的地位或者本规定的权利或义务的人,无法向第三者转让、迁移、担保设定以及其他处置。

第二十二条(使用国家和地区)

本服务限定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用户在中国境外(含港澳台)或者让第三者使用本服务的情况,由用户自主承担一切责任,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三条(依据法和管辖法院)

本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起因或相关的一切的争议,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法院为一审专属的协议管辖诉讼机关。

第二十四条(协商解决)

如果本公司和用户对本协议没有规定的事项或本协议的解释产生疑义的话,我们将按照信义诚实的原则在协议上尽快解决。

填写垂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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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如下客户信息并成功提交后,即可下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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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面向企业法人的产品及服务,所以只有使用企业的邮箱地址才能进行相关垂询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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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申请试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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